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工作流程介绍
发布时间:2014/11/10 09:57:02

   

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校准

     检定: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送检之前下载“强制检定业务受理”,根据相关文件,对送检仪器区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确定是“非强制检定”后按如下流程进行:

01受理申请

客户将待测仪器送至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由检测业务服务大厅办理计量器具的受理。客户在检测业务服务大厅领取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测委托合同,填写相关信息。业务接待员对送检的器具和合同进行验收,协商定价后,由客户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检测委托合同共分两联,第一联由检测业务服务大厅保存,第二联由客户保存,盖章后用作领取仪器的唯一凭证。

02实施检定

计量器具受理结束后,由检测业务服务大厅仪器流转组将仪器送至专业研究所,由相关实验室的技术人员对器具进行检定或校准。仪器完检后,由检测业务服务大厅仪器流转组将仪器从研究所取回至检测业务服务大厅库房,同时实验室技术人员对测量数据进行处理,制作生成证书,将证书上传至我院服务器,由检测业务服务大厅证书打印组集中打印证书。

若器具退检,相关实验室的检测人员会电话通知客户,告知具体情况,为退检器具贴退检标识。

03领取证书和仪器

客户领取仪器时,到检测业务服务大厅收款处缴纳费用,凭盖章后的协议书第二联原件领取仪器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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