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监督抽查承检机构遴选中获得2015年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
2015/06/15 13:05:25

    为了不断完善我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逐步实现监督抽查任务市场化运行机制,提高监督抽查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省质监局监督处在2015年抽查计划中选出七种产品试行用遴选的方式确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其中就包括配装眼镜产品。我院辽宁省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参与了配装眼镜产品的承检机构遴选,并在评比中脱颖而出,获得了2015年辽宁省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承检资格。
    4月初,中心接到省局下发的《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遴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心领导十分重视,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对待,务必按通知要求准备好材料,力争取得配装眼镜监督抽查的承检资格。按通知要求,检验机构需按附件中要求的内容将评价材料于417日前报送省局监督处,为此中心领导安排了专人负责准备评价材料,并要求其他同事积极配合。评价材料主要由参选单位检验资质、人员设备能力配制、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产品抽查方案、该抽查产品近三年的业绩及其他材料六部分组成。其中检验资质、检验报告记录等一些材料在我院管理部门存放,在借用这些材料时相关部门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很快按照通知要求,我们制作了一份评价材料初稿,并呈送院领导审阅。院领导对我们提交的材料比较满意,并建议在一些细节上进行调整,我们做了相应修改后便形成了最终稿并上报省局。
    421日,省局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对参选机构进行评价打分,中心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到会参加。我中心与另外五家质检机构共同竞争配装眼镜产品监督抽查的承检资格,在这次的七种产品中为报名机构最多,竞争十分激烈。会上各个参选机构轮流进行限时五分钟的自述,之后由专家根据自述内容及上报的评价材料按评分细则打分。我中心的自述在介绍自身基本情况的同时,注重突出两个优势:一是中心依托于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在计量和检测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二是中心多年来连续承担辽宁省配装眼镜监督抽查任务,对该项工作经验丰富。五分钟的自述向现场专家完整地展现了中心人员、设备、技术实力、制度保障、工作经验等多方面的实力和优势。
    422日,省局网站上发布了《服装等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遴选结果公示》,我中心在遴选中取得了优异的评分,获得了2015年辽宁省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根据省局监督处后续部署,目前监督抽查工作正顺利进行。
    本次通过遴选获得承检资格是中心乃至全院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我们整体实力的体现,也是省局领导、评审专家乃至全社会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必将不负这份信任,认真完成本次监督抽查任务,为我省产品质量的提高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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