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圆满完成2014年度配装眼镜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工作
2015/03/11 15:43:37

2014年八月初,省局监督处召开了2014年度第四批省级监督抽查工作部署会议,根据监督抽查工作安排,我院辽宁省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检验中心”)承担了2014年度配装眼镜产品省级监督抽查任务。

本次配装眼镜监督抽查的抽样领域为本省生产企业,抽样批次为40批次,报送抽查汇总材料截止日期即抽查完成截止日期为1015日。检验中心已连续多年开展省级监督抽查工作,但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抽查任务时间更紧,要求更高。接到抽查任务后中心领导立刻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规划了抽样、检验、汇总材料及上报材料的时间安排,分派了相应的工作人员,布置了抽样的具体行程路线,另外还特别强调了工作纪律问题,要求保证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依照工作安排,抽样工作于九月初全部完成,期间抽样人员严守工作纪律,按抽样流程执行,保证了抽样的公平性。40批次样品带回后经业务部门检查封样状态完好后再返回中心进行检验。在检验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检验工作按计划如期完成,形成了检验报告并将报告发送给受检企业。最后按照省局要求形成了完整的汇总材料并上报。至此本次抽查任务圆满完成。

本次抽查反映出我省配装眼镜产品质量总体较好,但仍有个别企业生产的配装眼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原因是配镜人员使用了错误度数的镜片或镜片质量低劣,致使眼镜度数与处方不符。

本次抽查工作的顺利完成是检验中心乃至全院上下协作的结果。本次抽查规范了我省眼镜生产企业的行为,促进了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的提高,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体现了我院计量为民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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